信号控制交叉口设置倒计时的情况在国内已经很普遍。但在实际应用中,驾驶员在有倒计时的信号控制交叉口上容易出现两种“抢绿灯”的现象。一种发生在绿灯结束时,即在绿灯倒计时显示为1秒或者变为黄灯,可能有车辆快速通过交叉口;另一种发生在绿灯启亮时,即在红灯倒计时显示为1秒即将变为绿灯,可能有排队头车已经启动并慢速越过停止线或者机动车以其路段行驶速度通过交叉口。因此,有时会观测到交叉口内存在两个方向的机动车辆,车流在交叉口上安全通行受到影响。
现有的关于绿灯倒计时是否安全的争议存在误区,不应将有倒计时的信号控制交叉口上存在安全隐患的原因简单地归咎于倒计时本身。在绿灯倒计时的实际应用中,冲突车辆在交叉口上的安全隐患部分源于绿灯间隔时间的不正确设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黄灯表示警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实施条例》对黄灯启亮时未越过停止线的车辆是否可以继续通行未作明确规定。当信号控制交叉口上的黄灯启亮时,如果驾驶员不能通过制动在停止线前安全地减速停车,则其可以不停车通过交叉口。因此,当车辆在交叉口进口道上行驶时,若遇到绿灯即将变为黄灯,驾驶员则需要根据车辆与停止线之间的距离、车辆速度等因素决定应在停止线前停车还是不停车通过交叉口。
在无倒计时的条件下,驾驶员无法知道剩余的绿灯时间。因此,交叉口进口道上会不时出现车辆虽接近停止线却以正常速度行驶的情形。当信号灯由绿灯变为黄灯时,这部分车辆不可能在停止线前安全停车。此时,设置黄灯信号允许这部分车辆驶入交叉口是切实可行的办法,这也是设置黄灯信号的最初目的和根源所在。
若交叉口上有倒计时,情况将完全不同。设置倒计时后,驾驶员在进口道上的驾驶行为已经发生变化。在驾驶员明确有无倒计时条件下交叉口进口道上的驾驶行为有区别的条件下,由于驾驶员已经知道剩余的绿灯时间,他可以根据剩余的绿灯时间、车辆与停止线之间的距离、车辆的行驶速度,以及是否在前方有其他车辆等因素,主动调节车辆速度,以便在绿灯结束前停在停止线前或通过交叉口。所以,驾驶员可以清楚且确定地对停车与否做出正确判断,这是信号控制交叉口上有倒计时与无倒计时的最大不同。可以观测到的事实是:当驾驶员决定减速停车后,车辆将在进口道上距离停止线较远处开始减低速度行驶,直至在停止线前停车;当驾驶员决定不停车通过后,车辆会保持原来的速度行驶,或者提高行驶速度,以便最迟在绿灯结束时通过停止线。
黄灯信号的存在是有条件的,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黄灯信号。驾驶员在有倒计时的信号控制交叉口的进口道上的驾驶行为发生了变化。在有倒计时的信号控制交叉口的进口道上,驾驶员将不再会陷入该停车与否的“两难困境”了。由于不存在“两难区”,有倒计时的信号控制交叉口上的信号灯色显示应该与行人信号灯类似,不再显示黄灯时间。
未来或许可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层面对黄灯的含义进行修订。在技术层面上,有倒计时的信号控制交叉口不应该再设置黄灯时间,其绿灯间隔时间应该全部作为全红时间。